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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投保的旅游意外险都包括什么?

来源:北方国旅网    发布日期:2012-12-05

很多人在旅游前都会投保旅游意外险或综合意外险和意外医疗险,几元几十元就能解决几万几十万的保障问题,可谓是花小钱办大事。但针对“如果高原反应导致身故、伤残或医疗,意外险或意外医疗险应不应该赔?”这样的问题,大部分人都不甚明了。

首先,意外类保险只承保由意外伤害引起的事故,且在合同中都会载明“意外伤害是指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从金玲的案例来看,导致她身故的原因是咳嗽、发烧引起的急性重度高原病,即重度“高原反应”,不符合意外伤害的定义,所以在意外类保险中是无法得到赔偿的。旅游前投保的时候,一定要搞清楚该项保险的范围。在旅游意外险及普通意外类保险的责任免除中基本都包含一条“被保险人从事潜水、跳伞、攀岩、探险、武术比赛、摔跤、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而且对“探险”还有明确定义“指明知在某种特定的自然条件下有失去生命或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危险,而故意使自己置身于其中的行为,如:江河漂流、登山、徒步穿越沙漠或人迹罕至的原始森林等活动。”

如果是在当地旅游部门认定的常规旅游线路中遭遇碎石砸落的意外事故,那么由此导致的身故、伤残或医疗,意外类保险是可以赔付的。但是意外事故如果发生在未经相关部门开发的、人迹罕至的或环境恶劣的地方,那么就需要做相关认定了,如果认定为责任免除中的“探险”,那么就不能赔付了。需要注意的是,即使正规旅行社组织的常规旅游线路中,也包含一些属于意外类险种责任免除的项目,比如年轻人热衷的攀岩、赛车、蹦极、驾驶滑翔机或滑翔伞等。所以,即使投保了意外类保险,也并不是所有的意外事故都能赔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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